6月26日,重工事业部完成大唐七台河罗泉项目塔筒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。
大唐七台河罗泉项目位于勃利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,勃利县东、南、西三面环山,西部山区属老爷岭山系,东部山区属完达山系,中部丘陵区为完达山向三江平原倾斜的过渡型地貌,西北部平原是松花江水系倭肯河的冲积平原。属于低山丘陵平原区,最高是段家岭李木营界山顶,最低是安兴水库地面。
自塔筒中标通知书下发后,为了确保合同谈判的顺利进行,重工事业部提前做好准备,拟定合同文件初稿,第一时间与塔筒厂及项目单位联系,通过高效的沟通,确定合同谈判时间及地点,做到尽快开展合同谈判工作。本次合同谈判就技术部分及商务条款进行了详细讨论,经多次协商,各方达成一致,完成合同签订工作。
后续,重工事业部将及时跟进大唐七台河罗泉项目进展,做好风电保供工作,确保项目及时投产。